示范性案件一审胜诉,中证核损后扣除20%的非系统性风险,已有调解获赔
二审胜诉,中证核损后按60%赔偿,高管连带,瑞华会所30%连带
一审已判决,法院采取示范性判决机制
2021年证监会典型案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已经重整,50万以下全额清偿
有管辖权裁定,一审尚未判决-示范性判决机制
2019/6/2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5/2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1/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2020/4/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2/12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